公司申請設立補習班流程及相關參考事項
一、公司申請設立補習班流程:
(一)先登記公司(或已登記公司)公司登記作業流程為:
1、依公司法規定,向經濟部申請公司名稱預查。
2、依公司法規定,至各公司登記機關,申請公司登記。
3、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規定,向各縣市政府辦理營 利事業登記。
(二)以公司名義向當地教育處申請補習班立案。
(三)取得立案證書後向當地商管處登記。
二、相關參考事項:
(一)公司設立補習班所具備條件:
1、公司登記證明書(壹億元以上由商業司核發,壹億元以下由商管處核發)。
2、公司登記表或抄錄表之(大小章)證明文件。
3、公司所營事業登記預查申請證明文件。
(二)有關前項「已立案」之補習班(自然人申設)轉換為「公司」形式疑義,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現行之作業如下:
1、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所營事業登記預查。
2、至教育處辦理「設立人變更」手續(表件請至網站下載: http://www.enc.hlc.edu.tw/ (花蓮縣教育網路中心)→網中心資 源→文件下載);另「班名」以「○○公司附設○○文理補習 班」或「○○公司○○文理補習班」或「○○文理補習班」懸掛。
3、取得新立案證書後向當地商管處登記營業項目。
(三)公司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:「公司名稱,不得與他公司名稱相同。二公司名稱中標明不同業務種類或可資區別之文字者,視為不相同。」以公司法人組織型態,經營補習班業務者,其公司名稱若未違反上開規定者,自得申請登記該名稱。